欢迎访问信用中国(安徽池州)官方网站        
您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25年度未年报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告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 |  2026-07-07 11:38
  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填报工作已于2026年6月30日截止,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池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未按时公示2025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
发改财金〔2026〕447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有关人民团体,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
  关于印发《池州市新兴产业“白名单”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池市监办〔2025〕24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市局各科室(局、队、中心):  现将《池州市新兴产业“白名单”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用中国公示处罚达10条的企业,会被纳入高频失信企业,并在信用中国高频失信专栏进行公示。经过治理,目前我市高频失信企业从最初23户,降低到3户,但临近高频失信企业仍有10户左右,主要以运输公司为主。    企业在筑牢经营安全防线的同时,应该及时关注并监测处罚情况,保存好缴款凭证,自处罚公示期满3个月,立即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收藏】“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共31页 跳转到: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