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填报工作已于2026年6月30日截止,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池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未按时公示2025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将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为基准进行裁量。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可在7月10日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2025年年度报告,在年报填报完成后,会出现“免申即享”服务提示,点击即可在线自动完成信用修复。也可以在补报2025年年度报告后,向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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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市局登记未年报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