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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窗口   |   发布时间: 2024-05-3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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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建市函〔2024〕278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建市函〔2021〕95号)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第三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企业范围

2023年以来首次申请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外地市迁入和2024年一季度未申报产值的已纳统等企业。

二、核查内容

核查被核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主要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其中:二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人员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


准要求;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三、核查方式

被核查企业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见附件),由我局通过池州市网上行政服务系统比对主要人员情况。

四、有关要求

1.请被核查企业于5月28日前在池州市网上行政服务系统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人员等资料,并将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市建筑管理处。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不合格。

2.企业资质经核查不满足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撤回相关证书。

联系电话:2032627 报送邮箱: 2843841857@qq.com(序号1-26号) 、1593584806@qq.com(序号27-66号)、1830137281@qq.com(序号67-106)、1248826284@qq.com(序号107-129)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

       附件见:https://zjw.chizhou.gov.cn/News/show/700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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