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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时间: 2016-10-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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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池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性质】:长期拖欠税款

【基本事由】:池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7647587435)于2004年07月14日办理注册登记,经济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池州市九华山大道,注册资本418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及近郊区公共汽车客运,停车服务;广告发布,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配件销售。公司法人代表是孔云福(身份证3326**********7130),公司的投资方:自然人孔云福(身份证3326**********7130)投资比例100%。截至2016年9月底,该公司往年陈欠547723.70元,2016年1-8月本年新欠448453.47元,累计尚欠996117.17元。

【奖惩措施】:安徽池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已经多次进行催缴,并采取了停供发票等措施,但该公司就是以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拒不缴纳所欠缴的税款996117.17元(不含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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