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群体、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山东鹏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7MA7K91X184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汽车站东200米路南
法定代表人:赵现法
二、近年来所发生主要失信行为
2023年4月3日,山东鹏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工人来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投诉反映该公司承接贺州东鹿大桥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期间存在欠薪行为。
2023年4月5日,大队向发包单位安徽省九州重钢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暂停拨付山东鹏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款的函》,以确保工资拨付。
2023年4月7日,大队到现场核实了解工程量、工程款拨付及工资支付情况。
2023年4月8日,大队对工人调查取证完毕,并确定违法事实后正式对山东鹏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同时协商发包单位以工程款为限先行代付工人工资。
2023年4月10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现法向所有工人出具欠条,并确定欠薪人员及金额。
2023年4月11日,发包单位以工程款为限先行代发18人工资200368元工资代发后确定最终欠薪金额为62名工人2022年10月-2023年3月510422元工资。
2023年4月25日,大队依法向山东鹏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2023年5月4日,大队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2023年5月15日,大队依法向该公司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3年6月25日,因该公司欠薪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按照《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规定,我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023年6月27日,池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对山东鹏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
三、在发生失信行为后所受到的惩戒措施
2023年6月25日,我委将该案件在池州信用平台失信名单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