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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   发布时间: 2020-05-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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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测绘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安徽省测绘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定于2020年4月至11月开展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自然资源厅成立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厅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实施监督抽查工作。

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监督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省测绘局负责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二、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

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抽查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市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抽查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广德市、宿松县辖区内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分别纳入宣城市、安庆市监督抽查。

(二)抽查对象

1.监督抽查。随机抽查不低于33%的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数和不低于25%的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数。

2.监督复检。2016-2019年度监督抽查不合格和未作评定的测绘资质单位。

(三)抽查内容

1.测绘资质巡查。包括测绘资质单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上一年度单位相关信息更新变化(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测绘地理信息统计上报、信用信息上报等。

2.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查。包括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体系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的监督抽查,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完成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

三、进度安排

(一)4月至5月,准备阶段。

1.制定印发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实施方案,成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梳理测绘资质单位信息,组织督促各测绘资质单位整理资料,做好受检准备。

3.组织开展对监督抽查人员业务培训。

(二)6月至9月,实施监督抽查。

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抽查;各市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抽查。

(三)10月至11月,总结上报,依法公布。

检查结束后,各市汇总分析监督抽查结果、撰写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后,由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市监督抽查结果,结合省本级监督抽查工作撰写全省监督抽查工作总结,经省厅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并将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派检查人员,切实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监督抽查,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监督抽查过程严密、方法科学、结果真实。

(二)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准确收集汇总本地区受检单位完成的项目信息,为实施监督抽查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监督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技术路线和标准尺度,抽样、检验和质量评定工作要科学严密,对质量问题、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等要加强审核,确保检验质量。

(三)通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认真总结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查找测绘资质单位在质量控制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四)各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把疫情防控和监督抽查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外业监督抽查人员和被抽检单位相关人员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附件:2020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实施方案.pdf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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