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安徽省池州市同兴枣业有限公司
【案件性质】:非法占地。
【基本事由】:2017年第一季度,经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巡查,发现其存在非法占地行为。
【惩戒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源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3月10日送达违法行为人,送达生效后,池州市国土局及时将该案录入国土信用信息系统。
【主要做法】:
1、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2、在池州市“信用池州”网站公布违法信息。
【实施对象】:安徽省池州市同兴枣业有限公司
【案件性质】:非法占地。
【基本事由】:2017年第一季度,经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巡查,发现其存在非法占地行为。
【惩戒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源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3月10日送达违法行为人,送达生效后,池州市国土局及时将该案录入国土信用信息系统。
【主要做法】:
1、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2、在池州市“信用池州”网站公布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