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青阳县安源矿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42923752951466。
【案件性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
【基本事由】:安徽省池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发现其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950份,金额14570.00万元,税额2477.00万元。
【惩戒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394.00万元的行政处理,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主要做法】:
1、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进行公布。
2、在池州市“信用池州”网站公布违法信息。
3、向市地税稽查局传递违法信息实时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