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正威半导体有限公司
【基本事由】:2015年,正威半导体有限公司拖欠应缴税款。
【主要做法】:海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由一般信用企业下调为失信企业,对其采取提高进出口货物查验率、单证重点审核等严密监管措施,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加大对正威半导体有限公司的监管,真正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实施成效】:通过及时调整企业的信用等级,让失信企业因失信付出高昂的经济成本和经营代价,才能真正起到“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威慑作用,让企业明白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正因为如此,该企业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1年,且未再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署令第225号)第十条规定情形,海关于2017年3月份将其信用等级上调为一般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