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安徽商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性质】: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
【基本事由】:2015年7月,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病床采购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该项目中标人为安徽商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由于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市第三人民医院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惩戒措施】:依据池州市招投标诚信管理考核办法,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严重不良行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安徽商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直接定为E级,并给予取消一年在池州市投标资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