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安徽益友家用机床有限公司
【案件性质】: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基本事由】:该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对此置之不理。在法院决定对该公司所有的土地、综合楼进行评估拍卖时,该公司拒绝向法院提供有关资料,在主管部门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时,也拒不办理,致使法院无法对其拥有的资产作出合理的评估,对其资产进行分割拍卖又因与土地政策相冲突无法进行。另据调查该公司注册资金为300万,在池州经济开发区金安园区拥有1.4万平方米土地,工程造价300多万元综合楼一幢以及其他建筑物若干。
【惩戒措施】:鉴于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左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以该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