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贵池区新菲达电脑经营部、池州蓝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性质】:投标不符合采购询价函的要求
【基本事由】:2015年7月,池州市部分单位办公信息设备采购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贵池区新菲达电脑经营部,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池州蓝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核实,贵池区新菲达电脑经营部所投标电脑配置中的电源及主机箱尺寸、池州蓝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投标电脑配置中的显卡不符合采购询价函的要求。
【奖惩措施】: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照池州市投标单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表和池州市招投标诚信管理考核办法,分别扣除贵池区新菲达电脑经营部、池州蓝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信用分2分,并取消两家公司的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