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青阳县杰利工艺品厂,纳税人识别号91341723MA2N8UQ533。
【案件性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基本事由】:经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02月29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30份,金额241.71万元,税额41.00万元。
【惩戒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1.04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0.5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主要做法】:
1、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进行公布。
2、在池州市“信用池州”网站公布违法信息。
3、向市地税稽查局传递违法信息实时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