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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灵芝化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贵池区地税局   |   发布时间: 2018-08-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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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池州灵芝化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21542394283

【实施时间】:2017年1月

【实施单位】:贵池区地税局

【案件性质】: 2016年度累计多次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

【基本事由】: 该公司为增值税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度累计多次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被评定为D级纳税人,D级评价保留两年。

【联动单位】:池州市发改委

【惩戒措施】:

1、D级评价保留两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对企业加强纳税评估及日常管理,将其作为稽查、评估重点单位进行税收检查,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严格管控该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量。

2、在“信用池州”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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