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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企业将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
信息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16-10-28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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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对全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作出规范。

        《办法》规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采集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逐步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办法》明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每三年进行一次,三年为一个评定周期。根据企业一个评定周期内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具备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且达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等9个条件的企业,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优秀等级。对评定为不合格等级且存在严重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相关程序严格审查后,协调相关部门在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外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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