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实现有关系统联网,自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以来,有3名“老赖”被我市工商登记注册系统自动拦截,无法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将受到限制。
今后,市工商质监局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助力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