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日报讯(通讯员程勇记者刘晓丹)近日,省消保委公布2020年“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我市共有4家企业获此荣誉,分别是: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溪山色大酒店、石台依然农产品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葡萄园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市振宇商贸有限公司。
此次认定严格按照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进行,经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自愿申请、市级消保委初审推荐、省消保委形式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向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产生。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11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3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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