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医疗固废管理绿色理念,共创“绿色东至”美好生态环境,县卫健委走部门联动之路,采用“四不两直”、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大力强化医疗固废监督管理。
该委多次召开医疗固废问题调度会,强调县总医院及各院区、民营医院等产废单位要主动落实医疗固废处置主体责任,加强医疗固废分类处置、转运流程、台账资料等方面管理。开展县域内医疗机构产废单位及在册人数摸底,为协议签订和处置费用提供数据支撑。其中,县级医院2家、委属二级机构3家和民营医院5家、医废集中处置暂存点15家,均与池州医疗固废处置机构签订医废处置协议。村卫生室(所)、诊所、门诊部等产废单位均与属地乡镇卫生院签订医废处置协议。
该委对照《池州市医疗废物中转站及暂存间设置标准》,开展医废处置集中暂存点在房屋、设施、标识、记录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情况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产废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确保按单按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