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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多举措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   发布时间: 2020-1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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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夯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础,市住建局采取多项创新举措,压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管控。 

 我市创新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建设单位住宅质量保修责任,建设单位要建立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组织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对造成的损失先行赔偿。从2021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企业发生注销情形下由其它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具有承接能力的法人承接质量保修责任的条款;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开。建设单位在组织分户验收时应邀请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从2021年开始,房地产企业在正式交房前,应组织2-3天的业主开放日活动,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应妥善解决;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管控。项目开工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计划,主动介入项目监管,集中开展监督交底;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在岗履职。将关键岗位、关键材料和关键节点作为重点监管环节;严把分户验收关。 

 同时,我市从2021年1月1日起,将推动多项工程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都要按智慧工地要求进行建设,工地实名制通道口、起重设备、见证取样区和危大工程区域等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到监管部门平台,对工地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全市新建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应试行工程质量保险;建设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应提交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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