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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修订版)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产业发展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交通局、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建设局、经发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投资促进和商贸经济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工程(...
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08-17 00:00
(2023年6月20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池’久满意”营商环境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信用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健全信用修复服务机制,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一、优化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一)简化信用修复办理流程。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第58号令有关规定,企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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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根据《安徽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池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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