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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兴产业“白名单”企业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   发布时间: 2025-05-2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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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破解多头重复检查问题,近日,我市出台《池州市新兴产业“白名单”企业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动态管理、分类检查、信用激励等创新机制,为新兴产业发展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白名单”重点涵盖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需要符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B级以上,一年内未因违法行为受到较重行政处罚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依法纳税等条件。

  为更好实现“无事不扰”与“精准监管”平衡,我市将“白名单”企业的检查事项分为三类:对“触发式”检查事项,除了上级部署、收到违法线索和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之外,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推行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对重点监管事项,依法实行全链条、全覆盖、全过程重点监管;对风险低的,依法减少检查数量、降低检查频次。对随机抽查事项,每年度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实施一次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能通过书面检查或非现场检查可以实现监管目的的,尽量不开展现场检查。同时,“白名单”企业还可享受多项激励政策。在政务服务方面,可享受容缺受理、信用承诺等便利;在要素保障方面,可获得质量、知识产权、融资等“一企一策”定制服务;在信用修复方面,可享受“一次申请、同步修复”,压缩审批时限等服务。

  据悉,为确保名单的含金量,我市对“白名单”企业实行年度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时移出,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拟重新纳入企业需经过3个月“观察期”核查。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科长汪善华介绍,该局将联合多部门建立议事会商机制,统筹协调“白名单”企业认定、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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