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市场主体登记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3月30日,石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专题业务知识培训会,注册许可局相关人员、基层所登记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工作人员就《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登记事项的新规定作了详细讲解,对新版申请文书、提交材料规范作了仔细介绍,以及对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功能调整进行了重点讲解。
同时,按照《关于印发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仅需按要求填写《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书》,通过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即可依法申请登记。
下一步,石台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做好《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我县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