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池州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创新消防执法方式,完善消防执法监管模式,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发布《池州市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及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13项消防违法行为,明确了违法行为的类型和数量,重点突出了对社会单位非主观过错产生的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在被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后能及时落实改正纠正错误的,免于消防行政处罚。
“免罚清单”的制定是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重要举措,是对消防监督执法裁量权进一步细化,切实将消防监督执法由刚性监管向差异化监管、柔性监管、适度监管转变,通过消防监督执法确保社会单位依法安全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