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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文明创建 发挥职能作用 ——市公安局全力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   发布时间: 2021-03-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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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改善城市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市公安局将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为营造文明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贡献力量?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叶卫东。 

 问:市公安局将从哪些方面持续发力,助力我市高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科学决策部署。全市创城大会召开后,市公安局自觉融入创建、全面开展创建、主动服务创建。一是对标对表上持续发力。迅速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条不紊、持续推进。二是在实干实效上持续发力。坚持把创建工作做在平时,努力提升创建工作连贯性、公安工作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盯紧抓实创建重点、难点工作,坚决做到创建措施严丝合缝、创建工作闭环运行。三是在善作善成上持续发力。对标检视既往创建工作,借鉴有益工作经验,确保公安承担的创建任务措施上精准、路径上精确。目前,市公安局各项创建工作正有力有序全面展开。 

 问: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难点?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一是文明交通管理还要加强。通过前期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部分路段路口,还需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二是文明养犬管理还要加强。《池州养犬管理条例》刚刚颁布实施,不文明养犬问题的宣传和引导,还需要加大力气,确保群众应知尽知。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细致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对文明交通管理、文明养犬管理的创建标准,坚持“人力+科技”,动真碰硬,真管严管,始终保持对不文明交通、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零容忍”。同时,坚持阵地宣传、流动宣传、全媒体宣传互动互补,进一步加大文明常识宣传引导,让文明交通、文明养犬的理念深入人心、养成习惯。 

 问:文明交通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提升全市文明交通水平方面,市公安局做了那些举措? 

 答:一是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严查车辆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非法加装雨篷等突出违法行为。二是充分发挥交警的“铁骑”优势,推行“高峰点上管、平峰线上查、全天监控拍、违法持续曝”的全方位、立体式的管理模式,并通过“交警+劝导员”的新型管控形式式,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干预、劝导、管理、查处。三是严看死守主要交通路口,密巡快纠主次干道,重点突破校园、农贸市场等区域,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不留死角。四是主动协调访谈、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对中心城区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进行更新、完善,确保标志标线清晰可见,交通设施完好无损。 

 问:市公安局如何夯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答:创建工作重在实干、贵在坚持。市公安局对新一轮创建工作建立施行“定目标、定人员、定标准,严保障、严责任、严督查”的“三定三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了每个警种、每个岗位、每个民警应完成的任务、应实现的目标、应承担的责任。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落细,市公安局抽调了12名业务较熟、能力较强民警,成立了4个专项督查组和1个常态督查组,对创建工作全程调度、督查、通报,严格激励惩戒措施,全面加强创建工作督查检查,全面压实各警种部门创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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