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十一”“中秋”两节期间我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进一步落实池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节前,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市在用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排查检查。
此次行动,要求各使用单位开展使用登记信息排查和使用管理自查,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每台在用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否应配备1名持证作业人员,设备检验合格标志是否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抽查设备检验合格、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督促企业做好设备运行前每名乘客的安全保护措施检查,确保乘客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6次,检查设备28台,发现石台县矶滩乡洪墩村百丈崖风景区滑索管理人员未持证作业,下发监察指令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