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2019〕3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2019〕3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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