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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贵池区信用办   |   发布时间: 2017-01-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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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文广新字[2016]34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根据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安徽省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推广新闻出版广电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池州市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完善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机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综合执法行为,营造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建立符合文化市场特点的日常巡查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开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随机抽查重点在非实体场所文化经营单位,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印刷企业、出版物市场在保持日常巡查频率要求、确保市场监管有效的基础上,也在随机抽查范围。

二、工作重点

(一)制定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场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依据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执法权限,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本级政府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监督和文化经营单位自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全市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池州市文化执法大队,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对抽取到的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做到全程留痕,实线过程可溯源、责任可追溯。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安徽省文化厅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徽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贵池区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经抽查发现严重违规的市场经营主体,视情况将其列入监管警示名单,并同时向同级发改委、公安、财政、金融、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及行业协会通报,实行联合惩戒,加强市场信用监管,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区文广新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本地区的市场状况、市场秩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际情况,确定各门类文化市场随机抽查的比例和层次,抽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其中歌舞娱乐和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主体每月每类不得少于2次。在寒暑假、重大节假日、违规经营行为高发时段等重要节点,提高抽查频次。根据经营单位信用情况确定抽查机率,对投诉举报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多发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经营主体,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

(二)对实体场所类和非实体场所类文化经营单位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互联网文化、网络游戏等非实体场所类经营单位,要加强随机抽查,提高抽查频次;对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人员密集、流动频繁、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实体场所类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试行)》的规定,加强日常巡查,震慑闲杂人员,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在保证日常巡查频次、市场秩序规定的基础上,对不涉及场所安全的事项,积极推行随机抽查。

(三)科学处理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管的关系。随机抽查不代替日常执法巡查、上级交办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集中整治检查。不以实施随机抽查为名,削弱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对于日常执法巡查、上级交办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集中整治检查等执法检查工作,可推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检查方式,严格公正开展执法检查。

(四)深入推进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是要有序推进文化市场领域随机抽查工作,充分并合理调配执法人员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随机抽查工作,并积极配合跨部门的随机抽查。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并将随机抽查工作纳入培训内容,争取市场主体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认知和支持,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落实执法责任。

 

 

 

附:贵池区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贵池区文广新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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