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实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制度。编制《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二是上平台。在全省首家上线运行“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集信用目录、信息发布、数据上报等功能于一体,已归集8个县区(管委会)、46家市直单位556万条信息,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2247户。三是严惩戒。在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税收缴纳、安全生产等11个重点领域探索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收录75638家企业信用信息,曝光68家失信“黑名单”企业、481名失信个人,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四是重运用。在政府采购、劳动就业、申请奖补资金、企业融资、个人信贷等领域应用信用产品,创建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01家,人民银行提供个人、企业信用报告查询16516次,17家银行为143家诚信企业提供“税融通”贷款6.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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