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安徽池州)官方网站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国发〔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5年6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发〔201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
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以及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特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公务员 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20〕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河北省政务服务办、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新修订的《公务员法》...
池州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措施
池州市人民政府 |  2020-07-20 00:00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增强建筑业竞争力,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建市〔2019〕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一、支持建筑业企业优化资质等级(一)优化资质管理。已取得施工总承包类别中任意1项一级或2项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人员数量等条件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情况下,可直接申请...
首页 上一页 23 24 25 26 27 下一页 尾页 共53页 跳转到: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