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竞争秩序。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深入整治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及货物服务招标突出问题。目前已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整改通知书17份,约谈4家预算单位。
优化采购服务。优化政府采购全流程服务,严格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将财政部本国产品标准、政府采购异常低价等两项新要求纳入11份采购文件示范文本。提升采购评审质效与公正性,升级“徽采云”系统功能,实现采购流程各环节业务全程网办,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累计完成异地评审项目113个、占比81.3%。
支持中小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通过专门面向或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价格评审扣除等措施,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