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广告监管工作形势发展需要,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建立完善广告活动主体新业态环境下风险防控体系,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差异分级管理”的工作思路,全面推动广告活动主体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一是出台管理工作方案。出台《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广告活动主体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广告活动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划分,结合辖区执法监管资源分配情况,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推进差异化多元化监管模式。对信用风险等级评定为C、D的企业,重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畴,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是升级信息化平台。以“池州市广告监测平台”为基础,结合省局广告活动主体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对平台框架结构进行整体设计优化,升级完成“池州市广告主体信用分级管理及监测平台”,充分挖掘平台数据应用潜力,最大限度拓展线上及线下各类广告活动主体数据的自动搜集、入库、归类及自动更新功能,通过网上监测和案件查办信息双向联动录入的模式完成对全市广告活动主体信用分级评定工作,为全市广告活动主体精准化目标管理和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提供有效地数据支撑,实现全市广告活动主体监管“数据采集、行业归口、监测巡查、触发预警、分级管理”。
三是整理完善基础数据。以企业开办登记平台数据为基础,收集整理全市市场经营主体16万余条记录作为平台的基础数据,根据平台数据格式要求,按照“信息查询、媒体管理、广告监测、电子固证、违法处理、数据分析、信用评定”等七个方面进行分类完善。
四是加强操作培训。组织开展广告活动主体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平台使用操作培训,市局广告科、稽查支队、各县(区)局广告监管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各市场监管所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后,各单位将2023年以来广告案件办理情况录入平台进行评分,建立企业初始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