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共同印发了《池州市新兴产业“白名单”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新兴产业中风险低、信用好的企业建立“白名单”监管机制。通过四大机制构建“全周期+立体化”监管服务体系,推动形成“放得准、管得住、服务好”的市场治理新格局。
纳入退出“双线并行”,构建动态管理新范式。按照信用风险类别,对全市新兴产业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拟纳入“白名单”的企业进行会商联审,严把准入关。一经查实不符合纳入条件情形之一的“白名单”企业,即时移出“白名单”,一年内不再推荐。对移出后拟重新纳入“白名单”的新兴企业设定三个月“观察期”。对“白名单”企业实行纳入退出动态管理,不作强制性要求,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监管执法“一键触发”,打造无事不扰新生态。对“白名单”企业中除重点监管、随机抽查事项之外的风险低、通过非现场检查可实现监管的检查事项,实行“触发式”监管。一旦触发投诉举报等预警,立即开展检查,实现监管资源精准投放,真正做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行政指导措施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信用赋能“正向激励”,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以《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安徽省地方标准为引领,加强“白名单”企业合规建设指导,将信用约束重心从事后惩戒向事前教育引导延伸。建立守信激励“政策包”,对“白名单”企业提供个性化融资服务。创新信用修复“快速通道”,对已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白名单”企业,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免跑腿“一次申请,同步修复”,助力企业快速信用修复。
行业主管“会商解题”,建立协同联动新机制。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议事会商机制,统筹协调“白名单”企业认定、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设立“白名单”企业联络员,实行全过程帮扶指导,对“白名单”企业诉求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