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督促企业、商户在生产经营中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第四季度,已督导158家,完成率88%。
全面排查隐患,抓“实”安全生产。对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店、副食店等商户逐一排查,重点检查原料采购、添加物使用、商品库存管理、食品生产日期等环节,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16处,已全部督促整改。
加强长期督导,夯“实”质量保障。持续开展食品C、D级专项督导工作,采取不定期、不定时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街道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常态性检查。截至目前,共排查隐患10余条,对发现的问题已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过程与结果已全部录入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