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任务,围绕创新执法方式、规范使用“轻微免罚”制度,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重点,积极投身于对企帮扶指导工作中。
创新执法方式
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用电监控、车辆智能门禁、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积极开展非现场监管,动态调整企业名录库,设置不同抽查检查比例,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动态管理,同时整合执法检查事项,力求“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做到有需要优服务、无需要不打扰。适时开展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更加精准地把握企业实际需求,今年以来,共帮助14家企业解决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难题。
规范使用“轻微免罚”制度
对于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给行政相对人一定的容错空间,依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体现环境执法的“温度”;在督促企业整改、消除环境问题的同时展现执法“力度”,强化企业的守法意识和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根据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规定,截至目前共计免罚47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