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2024年,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始终坚持高质效导向,在充分发挥业务数据宏观分析研判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做实微观层面的案件质量评查,以高质效案件管理促进案件高质效办理。
助推轻微刑事案件驶入“快车道”
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收集、汇总、分析数据发现,近年来办理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轻刑案件,超过办案总量的90%。结合本地刑事案件发生态势,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开展联合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将危险驾驶、盗窃、非法狩猎等高发频发但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纳入速裁案件办理范围,推动轻刑案件驶入“快车道”。以康某某盗窃案为例,从受理到判决仅用3天,展现出速裁程序的高效。会商以来速裁程序出席法庭已占出庭总数的近40%,大大推动办案全程提速。
在案件流转上按照政法委工作部署要求,实施案件接收“单轨制”工作方案,全面加强线上卷宗文书的审核工作。同时,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对收送案工作、电子卷宗流转过程中节点信息保全,检察人员在每一个办案环节的操作全程留痕,及时、准确、规范受理、流转案件,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律师阅卷也要“加速度”。案管部门发挥智慧检务功能,积极推动“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的多元化服务体系,让“数据跑”代替“律师跑”,今年以来已完成互联网阅卷11次,保障阅卷完成率100%,切实提升律师阅卷工作效率。
筑牢案件质量“防火墙”
要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要有高效,更要有高质量。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建立《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制度》,制定案件评查工作计划,近年来开展季度常规化质量评查10次,评查案件400余件,对不起诉、捕后不诉等重点案件展开专项评查3次。此外,对评查过的案件开展再排查、再剖析,逐案检视,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充分发挥外部监督职能,拓宽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和监督执法办案等活动的渠道,全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办案等活动54件次,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使人民监督员全方位有效监督“四大检察”成为常态。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走深落实,全面落实“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检察听证工作已成为一项目常性工作,全年开展35件听证活动,拓展直播听证新形式,积极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
打上数据质量“预防针”
业务数据质量是是业务数据宏观分析研判的基础,直接影响检察工作决策部署效果。案管部门聚力把业务数据搞精准,严格按照《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进行信息填录。明确业务部门及办案检察官是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和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谁办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按照“应填尽填”的原则,更新案卡填录理念。
借用软件优势,全面提升数据监管质量。案管部门熟练运用检察业务统计系统、数检通、案卡质量巡逻等软件,结合省院下发的核查要点,建立常态化每日一核查、每日一反馈、当日包整改的业务数据监管模式,对案件信息进行审核检查、修正补录,今年以来发现案卡填录问题百余处,均及时整改完毕。建立与业务部门干警的业务联络群,每日在联络群中对监控的案卡填录情况进行通知、提醒,对影响业务数据质量的漏填、错填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并定期对重复出现的错误汇总、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