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阳县法院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协助执行机制、悬赏执行机制,依法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者生存空间,司法助力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用足用好强制措施,突出执行威慑
全年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持续推行强制执行,坚持强制执行工作主基调,上半年以来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116件,执结803件,执行到位金额5994万元。健全“一把手”亲自抓执行的工作机制,推动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攻坚;集中组织开展“徽动执行”等专项行动10余次,巩固“执行110”成果,积极推进与特警、网警建立警务联动机制,24小时接处警,今年以来,执行110通过与公安机关合作,共出警30余次,先后从上海、浙江、江苏、福建湖北及本省多地等地抓获被执行人16人,解决了多起执行案件。对部分逃避、抗拒执行的,坚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上半年实际执行司法拘留14人次,其中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6人次,限制高消费398人次,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寸步难行,最终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二是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企纾困解难
在持续开展信用惩戒的同时,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还要落实好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针对涉企主体慎重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对企业厂房、机器设备、土地等生产资料原则上实行“活封”“活扣”,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上半年共执结此类案件27件,和解执行标的5000余万元。为推动社会信用修复机制建设,依据省高院《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规定,重点清理无纳入期限、长期沉寂终本库的失信被执行企业,促进53家企业签订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对80家企业采取屏蔽信息、取消限高等信用修复措施,帮助企业尽快补上诚信缺口,增强发展动能;持续加大“执破融合”工作力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着力打好执行程序,破产程序“配合战”,推动“失能”市场主体依法退出,全县失信企业数占注册企业数比例大幅下降到1%以下。
三是线上线下双向宣传,营造诚信氛围
线下强化信息共享,通过深化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安、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及银行等多个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实现数据对接,营造“讲信、守信、用信”坚实的社会氛围;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结合“诚信宣传月”开展送法进企、送法进商铺、送法进社区等活动8次,利用院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诚信宣传标语,将敦促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名单通过青阳网、法院公众号、微信及在被执行人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公告栏张贴的形式予以曝光;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广泛宣传各类执行典型案例,公开“执行110”举报电话,定期曝光失信名单,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