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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青阳县市场监管局木镇市场监管所开展 3.15“服务+监管”专项活动
信息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 2024-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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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提升市场主体消费供给质量水平,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提振消费信心,共促消费公平,2024年3月14日、15日,木镇市场监管所提前筹划,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服务+监管”专项行动。

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维权意识

木镇所工作人员走进市场、走上街道,面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发放有关宣传彩页,面对面普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维权、防范传销识假辨假,以及网络消费安全等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开展食品安全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消费维权课,面对面传授消费维权知识,并鼓励同学们积极互动讨论,在良好的氛围中学习新知识,树立科学消费、安全消费、理性消费的意识。

开展专项检查 维护市场稳定

检查以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在检查相关证照资质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是否销售侵权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预包装食品和未按规定加工食品等;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到位等;检查药品经营单位是否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药品存储和养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聚焦民生领域监管,全力打造放心消费市场环境。

精准服务主体 提升供需水平

全所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辖区设立12315联络站点,调查了解情况,对存在问题立即给予解决,针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认真分析进行研究,精准施策开展帮扶,对近年来被行政处罚过,多次被消费者投诉,食品抽检多批次不合格的市场主体进行梳理汇总,建立起市场主体服务台账,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力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品牌意识”,规范提升市场主体对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自我把关”能力。

截至目前,该所共发放宣传资料共计50余份,检查市场主体40家次,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持续把“3.15服务+监管”专项执法行动变成民心行动、暖心行动,不断护航民生福祉,努力推动全镇消费供需水平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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