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发现莫某现在就在家里,你们快来……”凌晨4点,执行110电话响起。值班干警接警后立即出警,迅速到达莫某家,但其家属拒不开门,执行干警遂联系民警到场协助。进入屋内后,并没有发现莫某,其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但因执行干警已将不同出口分别看守,莫某应该还在家中。经多方寻找,最后终于在屋顶找到了躲藏的莫某。
李某与莫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东至县人民法院判决,莫某应给付李某货款3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莫某一直躲避执行。利用执行110制度,执行干警终于找到莫某,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被传唤到庭后,执行干警向莫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莫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东至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任何逃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惩处。东至法院将持续严格采取各项惩戒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法律的权威。(撰稿人:闫法永;审核人:吴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