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台县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紧紧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以信访工作“三个法治化”为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积极推动信访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全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坚持多维普法,推进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田”,每年将《信访工作条例》纳入全县主体班、青干班、专题班等培训班次的必学内容,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辅导、专题研讨等方式,要求一线信访干部以《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为遵循,深入思考领悟信访法治化的深层内涵、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训训班10场,培训人数达1000人次。深入社区、乡村、悬挂横幅、设立服务咨询台、摆设系列宣传展板,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抢答等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倡议书1000余份,向群众普及《信访工作条例》,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坚持挂图上墙,推进信访工作程序法治化。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充分利用信访接待大厅宣传栏专版公示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路线图”,印制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宣传手册500余份,引导来访群众依法依规信访,让来访群众对信访流程有更直观的了解。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规范办理初信初访,压缩办理时限,通过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及时就地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积累、信访上行。2023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来143批174人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9.02%,群众参评率99.03%,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100%,均位于省市前列。
坚持双向规范,推动信访工作秩序法治化。规范信访干部处理信访的工作行为,严格规范信访案件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录入、督查等各个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对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未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的,不认真落实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应用,造成该登记未登记、该录入未录入、该受理未受理、该答复未答复、该处理未处理的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对扬言违法信访人员,进行面对面政策宣讲、情绪疏导和违法警告,及时打消其违法信访念头;强化公安、信访配合协作,对违法上访、幕后操纵以访谋利等行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