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市、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更好发挥财政诚信信用体系在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助推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机关统筹协调、同频共振建设诚信体系。结合日常工作职能,各业务科室明确行政许可、许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权力,按照“依法规范、有序推进”“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对发生的各类情形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到位。
实行企业分类监管、同心共筑诚信营商环境。充分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评级优异的企业加大非现场监管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力度、指导优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失信行为。
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同步共享信用建设成果。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完善的日常工作机制,确保信用信息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完整的收集和整理。同时,及时公开各类信用信息,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