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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强制措施与善意文明同步 正向激励和负面强化并轨——青阳县人民法院双向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信息来源:青阳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 2022-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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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主体因信用惩戒而退出市场是营商环境渐趋优化的有效举措,同时让失信主体因信用修复而再生回归市场更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的良好方式。青阳县人民法院历来秉持善意文明理念,针对涉企主体慎重应用信用惩戒措施,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县域营商环境优化,青阳县人民法院通过打通正向激励负面惩戒渠道,推动善意执行与强制措施并行,在执行质效提升与营商环境优化两项工作上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突出强制措施,加速财产处置,涉企纠纷执行成效显著。青阳县开发区某企业自2016年来陆续发生系列诉执案件,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长期歇业,案涉标的大、案涉当事人多、案涉纠纷权益矛盾突出,2022年我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推进涉企财产处置,发挥府院联动机制腾笼换鸟促资产盘活,涉案标的6200万元的40余件积案全部有效化解,案涉23家申请企业主体及时收到案涉分配款,各企业主体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充分应用限高纳失,信用惩戒负面强化促执行。因未履行县法院2021年作出的三项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杨某于2022年8月主动致电院执行局寻求解决信用修复,当日履行完毕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赔付义务全部赔偿款2万元。本案通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使其感受到来自日常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的压力与不便,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威慑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彰显了司法权威。

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正向激励机制,有效提升自动履行率,降低市场主体失信率。2022年,青阳县人民法院通过推进企业破产、执行和解以及其他信用修复机制,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提升了失信企业主体的积极性和自动履行率,截止9月初本院涉企失信被执行人万企失信率从千分之三下降到万分之三,同时经青阳县人民法院协调执行,县内企业万企失信率业已初步下降到1%以下,正向激励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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