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在全县企业中推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将每月1日至20日设为“企业宁静日”,规范入企检查、调研、考察等行为,坚决制止对企业生产经营不必要的干扰。
完善制度设计。实行入企备案制度,在“企业宁静日”之内开展的检查、调研、考察等活动,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县领导批准,并提前2个工作日报县营商环境办备案。
统一合理安排。每年提前统筹各部门的年度检查计划,实行“同一单位合并检查,多个部门联合检查”,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
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服务企业家日”活动,与联系帮扶企业保持常态化联系,了解“企业宁静日”制度执行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主动上门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避免监管缺位。“企业宁静日”减少了考核评级、设备检验等常规性检查,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等事项项目,依然执行严格检查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了主动服务、线上指导,入企检查大幅减少,为企服务成为了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