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风景区市场监管局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多措并举,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示范创建先行,打造标杆引领。紧紧围绕“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五个重点,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同时加强对已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的动态监管,对发现问题逾期未改的实施退出机制,在监管过程中广泛听取创建单位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示范创建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创建单位标杆榜样作用。今年新发展742户“放心消费”创建承诺单位,现全山共有“放心消费”创建承诺单位2000户,景区“放心消费”市场主体创建率达66%。
二是完善机制建设,优化消费环境。大力宣传《深入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若干措施》,动员鼓励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开展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切实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消费体验。今年新增51户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共计274户。
三是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在职责范围内认真负责处理每一宗消费投诉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确保履职到位。截至目前,我局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多元化解消费纠纷,高效处置各类投诉举报及网络舆情385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近4万元。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维权意识。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现场为来山游客及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200余次,发放消费环境问卷调查50余份、消费维权专刊及“放心满意消费”倡议书500余份。同时,深入景区民宿、餐饮、土特产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开展回访体察活动,了解承诺单位的目前经营情况,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帮助其解决其面临的难点和堵点,推动消费维权志愿服务深入基层、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