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台县按照“两个全覆盖”工作要求,加大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加强问题线索筛查,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推进污染攻坚与损害赔偿同步,用更优质高效的制度举措守护石台的绿水青山。
问题排查多元化
根据石台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机制,推深做实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工作。各乡镇每周开展问题大排查,截至目前,推送专报36期,排查问题共计373个,已整改完成370个。根据生态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10种线索类型,县直各部门开展线索筛查,发现问题线索6件,涉及林业、水利、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等方面。
协作联动制度化
联合石台县检察、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交通等多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联查联办、协作配合、定期会商等协作机制,共同研究推进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导赔偿义务人开展生态修复。建立月调度和月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培训3次,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线索联合排查9次,正在推进办理2件。
生态修复高效化
针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损害明显的小额案件,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报告市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场开展鉴定评估,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要求。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过程中,更是借鉴先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提炼办案技巧、办案效率,将鉴定评估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生态修复工作同步开展,提高损害赔偿工作效率,力争办好每一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真正将“生态有价、损害担责”落到实处。同时,还建立了线索清单、案件清单、赔偿台账的“两清单、一台账”的管理模式,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生根。
石台县在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同时,将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安全感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