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9月21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采取随机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药械化安全检查。

在药品经营企业,执法人员围绕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有效、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驻店药师是否在岗履职,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是否符合规定等几个方面开展检查。同时,检查中执法人员还注重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相关负责人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药品药械管理工作。

在化妆品经营单位,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了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化妆品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建立购销台账,并随机对进口及国产化妆品产品资质、购进验收台账,产品检验报告、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检查,同时加强化妆品普法宣传,要求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加强化妆品进货查验和日常管理。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