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助力企业诚信经营。

一是强化宣传和指导。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短信电话、现场指导等方式宣传年报公示和信用提升工作,提醒企业及时进行年报和信用修复。目前,我县市场经营主体总体年报率达到94%。
二是实行“两书同送”制度。自4月份以来,对被处罚的市场经营主体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其信用修复条件、时间和流程等,提醒其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影响的市场经营主体,在完成补报年报、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等情形下,主动提醒其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同时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市场经营主体申请办理信用修复时,须做出“守信承诺”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自觉维护良好信用记录,依法守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