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东至县司法局、县环境保护分局等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在市民广场开展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主题,倡导各行各业都积极行动起来保护生态环境。现场通过摆放主题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日常环保知识。县司法局结合宪法和民法典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单页和“八五”普法应知应会宣传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提高自身的环境保护责任感,努力营造了人人重视环保、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监督环保的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