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机关充分取证、完善证据体系。自2020年以来,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
坚持捕诉环节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以来,批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6人,提起公诉50人。
坚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完善监督方式,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召集学校、医疗机构等报告主体召开工作推进会,推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
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未成年人心中种下自我保护的种子。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