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市县“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会议精神,县公管局立足职能,强化作风效能,力争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护航。
强领导组织效能。落实一把手工程,形成“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主抓,法规科和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发挥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持续开展“局长走流程”“班子成员走流程”活动,查找服务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症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近年来出庭应诉3起,应诉率达100%。
强规范执法效能。落实行政案件办理、审核、决定分离制度,把好主体资格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律师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执法工作中法律参谋作用,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确保重大决策稳步实施。
强监督管理效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科学制定年度抽查工作方案,梳理抽查事项清单。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的合法合规性展开检查。第一季度抽查项目11个,抽取率为48%,发现问题2件,均已整改落实。建立标后履约智能监管电子系统,拟对政府投资1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电子考勤。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现场检查监管,有效遏制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服务企业效能。联合县国资委深入安东投资控股集团、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开展为企送服务活动,深入宣传解读国家十三部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招投标法律法规,了解国有企业在招投标务领域中“急盼难愁”问题,倾听对招投标工作各环节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本着“合法、有序、高效”原则,梳理招标投标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