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池州市局积极落实省药监局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依托“N+监管”模式,重拳打击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领域相关违法行为,有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网络+监管”。依托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系统,采用技术监测加人工排查等方式,围绕“布洛芬”“连花清瘟颗粒”“新冠病毒抗原”“N95口罩”“防护服”等关键词,加大加密线上检查和监测力度。对入驻平台内146户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经营户建立基本情况台账,并逐条审核经营资质及有关商品信息,组织开展专项监测90次,检查有关网站网店2830个次,责令整改5家网店。
“抽检+监管”。以开展煎煮中药汤剂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新冠病毒感染治疗中药协定处方品种的专项抽检,已完成覆盖全市三县一区6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抽样,抽取桂枝3批,茯苓2批,生白术1批,川芎1批,枇杷叶1批,黄芩1批,玄参1批等共10批涉疫中药饮片,开辟专项抽检专用通道,完成检验工作,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稽查+监管”。对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品零售企业等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涉疫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网络销售药械等领域,坚决打击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检查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681家,责令整改80家,完成整改74家;累计立案26起,结案8起,移送公安1起。
“宣贯+监管”。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专项行动现场检查采访报道,与市交通旅游广播电台联办“放心消费在身边”节目,向听众宣传稳价保质专项行动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及工作目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5起。